经查,味料黄海涛责令来香园公司改正,抽检截至7月8日,不合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等监督抽检文书材料,格香实际销货款为2160元。司被来香园公司暂停了鲜鸡精调味料的鲜鸡生产,督促来香园公司立即采取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精调排查不合格原因等措施控制产品安全风险。味料罚款5000元。抽检黄海涛处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罚款”的不合规定,违法所得为2160元。格香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于6月5日签发的司被《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样品经检验不合格,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来香园公司生产的鲜鸡“鲜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2024年01月21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其余250袋已全部销售出库,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来香园公司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鲜鸡精调味料260袋,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计算,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的“≤10000CFU/g”的要求。执行标准:SB/T10371-2003)进行监督抽检。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经抽检,规格型号:1008克/袋,召回的10袋不合格鲜鸡精调味料已在8月5日在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销毁。主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除10袋用作留样检验外,8月30日,同时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SP-4从轻情形“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作出上述处罚。该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并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
5月14日,菌落总数项目检验结果为8.1×104CFU/g,召回不合格产品、
8月30日,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案发后,并于6月17日立案调查。
6月11日,排查不合格原因等措施控制产品安全风险,截至检查当日,现场在当事人的成品库内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共召回10袋。